目前分類:同志兩三事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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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我一直說,我的生命中似乎沒有什麼"櫃子",基本上身邊所有的人,應該都知道我的性向。在5/24開開心心的去登記的結婚,從此身分描述中多了一個XXX的太太,其他也沒什麼不一樣,我們一樣過著自己的小日子。

 

直到最近~因公司的資遣,我失業了!所有的可以查到的資料都是跟你說,如果沒有工作的話,健保就是依附配偶或是滿20歲的子女或是工會,包括你去到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補助時,承辦人也(只)會這樣告訴你,就算你打電話到健保的諮詢電話,他還是(只)會這樣告訴你!

 

是啊~就依附配偶保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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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關注同志婚姻的朋友一定不會忘記今天,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志婚姻的國家!

一早起來就聽到外面滴滴答答的,但早已決定今天要到立法院前參加最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的三讀過程,比平常上班還早出發,原本以為這是孤單的一路,想不到一到台北火車站,看到滿滿背包上綁著彩虹帶的夥伴。

雖然下著雨,還是看到四萬人包圍著立法院,所有人拿著旗子、標語,穿著雨衣,拿著雨傘,說來慚愧,我沒有參與到最後,大約12點就先離開去上班了,最後在公司聽到一條一條表決通過的消息....Shan打電話來說"是結婚!可以結婚!"

對啊~一個簡單到不行的小小權利,但不知道同志們等了多久,有更多的同志再也等不到,這絕對不是那些說出"有那麼急嗎"的立法委員可以理解的,太多太多不合理,太多太多立法院內的跳針言論,各種不公平的質疑跟對待...

今天這一步是一個勝利,但不是終點,但第一步,就是5/24我們要去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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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月底的釋憲法庭到昨天,兩個月了
總算公布了釋憲結果
「民法未保障同性別2人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宣告《民法》相關規定「違憲」」
並且要在兩年內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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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一個星期前
反同婚的民眾在聚集在總統府前
反對修民法讓同姓者可以結婚
當然,反對的理由不外乎就是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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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一直說,對我來說,好像從來沒有所謂的"櫃子"
好吧,是有點誇張了
但是從出社會以來,其實工作環境跟主管大多是對同志相當友善的
大家也都把同志當作一般人在相處根討論彼此的感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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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不知道這件事為什麼需要這樣沸沸揚揚吵吵鬧鬧
也不知道蒙蒙們所謂的同性可以結婚影響到異性戀的權益到底是影響了他們什麼權益?
莫非是每年開放結婚的名額有限?
還是這樣你的競爭對手變多?(就算這樣也是你自己的問題啊,你不想辦法提升自己的競爭力在那邊不讓別人結婚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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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幽默的舉動,發放「同性伴侶證」
台北市政府輸人不輸陣,也幽默地提出了「同志伴侶證」

說真的,昨天一看到這個新聞心裡只冒出「這是撒小!」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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