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不知道這件事為什麼需要這樣沸沸揚揚吵吵鬧鬧
也不知道蒙蒙們所謂的同性可以結婚影響到異性戀的權益到底是影響了他們什麼權益?
莫非是每年開放結婚的名額有限?
還是這樣你的競爭對手變多?(就算這樣也是你自己的問題啊,你不想辦法提升自己的競爭力在那邊不讓別人結婚幹嗎?)
同志可以結婚這件事,有需要蒙蒙們以死相逼來抗爭?
怎麼不想想多少同志在這些人的歧視之下結束自己的生命?

 

 

昨天婚姻平權在立法院挑戰二讀失敗
希望在不久後我再來看自己的篇文章
是老娘的身分已經是"已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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